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丨督促稳就业保民生

出国躲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发布时间:2021-05-1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宏昊一早就接到申请执行人打来的电话,“法官,叶某说话不算数,之前约定的还款计划不履行,我还听说他要出国,已经找不到他了。”申请执行人杨某焦急的说着。

  这是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因装修引发矛盾,共同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两个民事案件互为原被告,在两个判决互相折抵后,A装修材料经销处(下称A店)及该店老板叶某需赔偿杨某装修款17083元。判决后,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后续执行程序时,叶某表示需要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并自愿签署和解协议:叶某于2020年5月22日还款7000元整,余款于2020年6月15日前一次性还清。

  签署完和解协议后,叶某因经营不善与杨某商量,希望再给些时间,杨某表示理解,因属于双方意思自治,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予以认可。但叶某却未如期还款,于是就有了开头的电话。

  王宏昊法官接到杨某电话后,第一时间驱车前往A店,并未找到叶某,只找到叶某的父亲。王宏昊法官随即对A店的162张生态板进行查封,并对叶某的父亲进行了告知。在与叶某父亲沟通后,叶某父亲表示自己是A店的实际所有人,并称叶某的确出国了,欠杨某的款项是用于装修店铺了,自己愿意共同偿还此欠款,但凑钱需要一周的时间,希望杨某能给予理解。

  王宏昊法官与杨某沟通后,杨某表示同意给予叶某父亲一周时间凑款。一周后,叶某父亲偿还了所有的欠款本息,欠款到账后,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款项打到申请执行人账户中,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杨蕾)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